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简称《通告》)正式实施。1月2日,是交警部门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的首日,记者来到限时限行路段越秀区东风东路与梅东路交叉口附近,对限行效果及处罚情况进行走访。

  现场执法结合电子拍摄,广州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正式开罚

  根据《通告》要求,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上午不到10时,记者在东风东路看到已经有交警现场设点,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进行劝导并开展执法。

  启用电动自行车限行电子监控

  “您好,我是越秀交警,东风路限行您知道吗?”交警拦停了一位骑行电动自行车途经东风东路的外卖配送者,并对其本人证件及车辆信息进行查询。

  因在限行时间,骑电动车经过限行区域,按照相关规定,这位外卖配送者被处以20元的罚款。“我知道这条路限行,但是之前是能过的,导航显示可以骑行,所以直接骑过来了。”外卖从业者表示,此前其所在的外卖公司已经对员工进行过限行路段说明及绕路培训,但因不久前,他从东风东路的人行道上顺利骑行,所以他误以为仍可以走人行道。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了相关《通告》的解释及骑行绕行路线的指导。该外卖配送者选择从天河路绕行。

  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不少骑行者远远看到交警设点劝导,选择原地掉头离开东风东路;更有甚者,为躲避交警查处,骑着电动自行车加速驶向机动车道,快速冲过东风东路。这样的行为对机动车的行驶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除现场执法,交警还在限行路段沿线放置了“电动自行车限行拍摄点”的提醒告示牌,将用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从2023年12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实施至今设置了半个月的劝导教育期,从今天1月2日开始,正式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今天我们在这里设置了一个现场执法点,还有电子拍摄的形式,加强管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呼吁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的街坊,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要求,文明驾驶,守法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市民建议做好城市规划让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

  《通告》实施以来,有不少市民表示赞同与支持。当天,市民李女士推行电动车经过东风东路,并表示,自己近半个月以来一直是推行。“我要去越秀桥附近的医院看病,不能骑行的路段我就推行。”李女士坦言,尽管推行时间比骑行久,但安全很多。“这半个月限行以来,交通还是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路上飞快的电动自行车少了一些,我觉得对我们的出行安全有帮助。”她表示,自己是骑行者之一,最在意出行安全,自己对目前的限行政策持支持态度,也希望大家能一起文明出行。

  谢先生住在东风东路,平时步行送孙子上学及接他放学,在此途中,常会遇到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让他感觉很不安全。“有些送外卖和快递的人骑得太快了,容易撞车或者在人行道上撞到人,尤其是孩子们上学、放学的时候。”他认为,东风路上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一定程度导致了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对于机动车和行人的出行都带来一些危险。《通告》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一些风险,是件好事。“下一步我觉得应该进一步做好规划,让大家都自行其道才是最安全的。”他说。

  截至当天中午,广州交警在通行管理路段内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禁行780宗,违规通行桥梁、隧道127宗。